监考教师须知
(一)考前30分钟,在考务办公室签到,领取试题及其相关考试材料。
(二)考前15分钟,进入考场,宣读考试纪律,检查核对“准考证、学生证”。
(三)考前10分钟,要求学生将所有非考试用具放在指定位置,课桌上只留与考试相关用具。
(四)考前7分钟,向学生宣读考试纪律,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。
(五)考前5分钟,当众拆封试题,清点试题份数,分发试卷,提醒学生检查试卷有无缺页、印刷不清等问题。要求学生在试卷上填写班级、姓名、学号。
(六)开考,领向后,宣布开始答卷;开考30分钟后,迟到的学生不准进入考场;开考1小时候可准许答完的学生交卷离开考场。
(七)每30分钟提醒学生考试时间,对试题内容不做任何提示性解释。不擅自离开考场,不在考场内吸烟、谈笑,不阅读书报,及时制止、记录违纪、作弊学生。
(八)终考前15分钟,提醒学生注意时间;考试终止时间一到,要求学生停止答卷,但仍就坐在原位,待全部试卷收齐点清后方可离开考场。
(九)考试结束后,填写考场记录、试卷袋封面等,连同试卷一同交回考务办公室张延婷。
(十)在考试各环节出现失职、违规行为,对考试工作造成影响的,按《渭南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规定》接受处理。
学生须知
(一)不带手机进入考场,若携带,接手取消考试资格的处理(特殊情况作另行处理规定)
(二)提前15分钟凭准考证、学生证进入考场,领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,接受旷考处理。
(三)按教师指定位置就坐,将准考证、学生证、放在座位的右上角,以备查对。
(四)开胶30分钟后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,开考1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开,未经监考教师允许擅自离开考场者,不得重新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(五)答题应使用蓝、黑色笔答题,字迹应清晰工整,不得使用红色笔和铅笔。
(六)考试期间座位周围不得留有教材、笔记本等非考试用具,桌面上不得留有与考试相关的字迹。使用草稿纸由监考教师发给,并写上姓名、班级、学号。考试结束时与试卷一同交回,不得自带草稿纸进入考场。
(七)考试期间,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保持考场安静,考试中不得相互交谈,左顾右盼、喧哗。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内逗留,不准在考场附近谈论考试内容或大声喧哗。
(八)考试结束时,考场内学生需坐在原位上,待监考教师将全部试卷收齐点清后方可离开考场。
(九)一旦有违纪现象,接受取消考试资格的处理和相应处分。